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筑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推进我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提高住宅功能质量,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现将《关于印发<宁夏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住房)字[2008]2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市商品住房性能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Files/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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