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职能介绍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公告通知 行业动态 监督投诉
廉政建设 效能建设 党工团专栏 市场信息发布 房地产市场整顿 邮件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市房管局公告>>行政公告>>行政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银川市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培训的

     

 

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提高和规范我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我办决定联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国家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及发证

1、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举办的物业管理人员(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考试。

2、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             报名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时间:2008919日——922日。

3、    报名地点:三级、四级培训报名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4、培训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价格。

三、     培训时间、地点:

1、    培训时间:2008105日——116日,利用业余时间培训。

2、 培训地点:三级、四级培训在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新城东站原银行学校),图书馆二楼。

四、             准备事项(报名时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单位工作年限证明。

4、照片7张(22张,15张)

特此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770742075016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相关信息
下篇: 没有了 上篇: 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