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热单位:
为了做好供热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市住房保障局的要求,决定对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证进行更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换证时间
1、提交供热资质证及资料的时间:9月4日至9月15日
2、领取供热资质证的时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 换证范围:
所有已取得《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
三、 更换供热企业资质证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2008年资质年检工作已完成的单位提交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验证记录。
(二)2008年未进行供热资质证年检审验的单位
1、 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度供热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银物办发[2008]20号)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2、 供热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供热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
(一)各供热单位务必于2008年9月15日前到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供热科进行换证,否则,将对供热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二) 各供热单位锅炉拆除或已不具有供热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向银川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资质或终止供热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否则,将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三) 我办将通过此次换证工作,对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进行一次彻底清查,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换证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四) 未取得《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证书》进行供热生产经营的单位,务必于9月20日前到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办证登记,否则,将联合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五) 自2008年9月30日后,原《银川市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6082377、15909581556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